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行平稳 截至去年底613万人缴费******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梁晓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8日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总体运行平稳有序,截至2022年底,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
当日,人社部举行2022年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作出上述介绍。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启动实施,个人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
亓涛表示,人社部将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积极稳妥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
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据介绍,人社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去年共跨省调剂资金2440亿元,有力支持了基金困难省份养老金发放。同时,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际投资运营规模1.62万亿元。(完)
深圳拟推共有产权房 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50%******
中新网1月17日电 深圳市住建局网站17日就《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
起草说明指出,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市政府可以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申请条件主要为: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起草说明明确,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此外,共有产权住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物业服务费以及使用过程中全部管理责任和义务,不得擅自出借出租住房。购房人应当全额缴交所购共有产权住房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使用过程中全部维修维护责任和义务。对于开发建设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个人等各类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多种方式加以约束,促进共有产权住房的公平善用。(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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